天津市汽车维修检测行业协会将以“提高汽车维修检测企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,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”为工作目标,协会成员应本着“合法经营、优质服务、保证质量、诚信经营、杜绝假冒、收费合理、规范经营、文明生产、正当竞争”的原则,围绕着消费者的权利及经营的义务,从服务质量、合同订立、职业道德等各方面,体现的经营准则,向社会各界用户承诺服务公约,进一步提高诚信自律,促进汽车维修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。请行业主管部门和广大车主共同对协会成员单位予以监督。
基于对上述宗旨的认同,各协会成员单位一致同意以下各条为协会公约:
第一条 公约宗旨
规范经营、诚信为本,为消费者提供放心满意的服务,共同促进汽车维修检测行业有序健康发展。
第二条 公约目的
1. 推动协会会员自我约束、自我监督,以此带动全行业健康发展,营造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。
2. 提高协会会员社会信誉度,打造诚信服务品牌,树立汽车维修企业诚信经营的整体形象。
第三条 天津市汽车维修检测行业协会会员必须恪守以下准则
1. 合法经营:遵守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,不从事任何违背社会公德的经营活动,履行应尽义务、承担社会责任。
2. 优质服务:牢固树立“客户至上”的经营理念,热情接待每一个客户,努力满足客户的要求,主动征求意见,答复客户咨询,排除客户疑虑,维护客户的正当权益。
3. 保证质量:牢固树立“质量第一”的观念,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保证体系,全面贯彻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,认真按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作业,做好检验记录,按规定签发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。
4. 诚信经营:坚持“诚信为本”的经营原则,公正签订并忠实履行汽车维修协议和合同,不擅自更改或减少维修项目和作业范围,不欺骗和坑害客户。
5. 杜绝假冒: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车辆,到正规配件经销单位采购配件。
6. 收费合理: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汽车维修规定,合理收取维修费用,依法开具发票。
7. 规范经营: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端正经营行为,按规定公示汽车维修服务公约、收费标准、监督电话。
8. 文明生产:搞好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,防止污染,保护环境,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,做到厂区整洁,环境优美,布局合理。
9. 正当竞争:公平交易,在经营中不采用任何不正当竞争手段。
第四条 凡加入天津市汽车维修检测行业协会需同意并认同本公约条款,严格遵守本公约,并按照本公约的内容指导公司业务及各种行为,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第五条 协会会员如有违规经营及违反公约约定的行为,协会有权终止违规会员的会员资格;由此导致的任何法律责任及后果,均由违规会员单位自行承担。